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管理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5-09 13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5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若确为用人单位率先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倘若员工依规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有权选择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此项决定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意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当雇佣方与劳工就合同撤销事宜进行商议时,一般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

只有在雇主主动与员工协商并共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赔偿款。

若劳工自愿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将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雇佣双方在充分理解解职条款的前提下,通过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待,共同商定终止劳动合同事宜。

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来自雇佣方,那么为了保障劳工权益,雇主应当向劳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劳工在合法合规条件下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有权无需向劳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一定会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仍未同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将需向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自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年为止,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赔偿共计11个月的双倍工资款额。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情形被视为劳资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这一协议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若劳动者在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为用人单位服务长达一年以上但并未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并不会给予劳动者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在众多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许多劳动者对“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法律条款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误解。

事实上,即使劳动者未能及时签署劳动合同,但只要他们长期为用人单位工作且未发生任何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法律便视其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早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而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2024-05-20183 人看过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但却未能签订什么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种状况将被视为不定期劳动关系。这样一来,劳动者便有可能随时终止当前的劳动关系,甚至无需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申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劳动合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3511 人,获好评率 100%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

    2024-05-20158 人看过

    在签署雇佣合同之后,若仍在该学年度内,那么您仍然具备应届毕业生资格。换言之,所谓应届毕业生便是于应当完成学业的年份里毕业的学生。简而言之,无论是在高等教育阶段的最后一个学年中的任何时间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之第一章《招聘与录用管理流程再造》第二节面试与体验

    2024-05-2023994 人看过

    在《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中,第一章《招聘与录用管理流程再造》的第二节专门讨论了“面试与体验”。这一部分是招聘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不......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和第三方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不

    2024-05-20123 人看过

    就业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为"就业协议书"),常被业内人士俗称为“三方协议”,这一协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进行统一制订,之后由各级省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印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24版

    2024-05-2023997 人看过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24版由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在2013年8月1日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 不合法的,按法规的要求,员工旷工只是当天不给工资,如果旷工一天扣500元,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可以申请仲裁的。关于单位旷工扣了500工资是否合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店里雇佣营业员需要签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关于店里雇佣营业员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关于工资未跟劳动合同一样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外,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关于单位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辞退是否会进行补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单位及时签约;如果已经超过一个月,则可要求单位每月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多支付十一个月。关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私企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私人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这类位于中间位置的用人单位(亦即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制定这样的合约模式,得以作为劳动者履行社会保险以及工资发放等相关责任的代理人,进而为接受劳动力的另一端(用工单位)带来便利,使之无需直接背负此类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按下列标准约定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七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七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伤残等级的证明是需要相关的机构才可以鉴定的,而肋骨骨折来判断伤残级别,主要还是根据肋骨损伤的程度而定,一般损伤二根以下的肋骨属于九级的伤残,而肋骨损伤达到三根以上就属于十级的伤残了。 可以当病症完全治愈以后,在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这样鉴定才会较为准确。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伤残去哪里鉴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伤残去哪里鉴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伤残去哪里鉴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关于四级工伤的一次性赔偿标准的相关说明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四级工伤的一次性赔偿标准的相关说明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四级工伤的一次性赔偿标准的相关说明 关于四级工伤事故所应享受的一次性赔偿标准,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我们必须向您说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这部分款项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以您21个月个人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发放; 其次,对于名叫伤残津贴的项目,我们应该按照您每月实际工资的75%进行支付; 在此基础上,在您接受相关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会继续照常支付您的正常工资薪水; 此外,我们还在赔偿范围内包含了所有的必要医疗费用,以及为证明您劳动能力而产生的相关专家费用。

什么情况下受伤是属于工伤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情况下受伤是属于工伤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下列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